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现开展2021年12月到期应结题的省部级以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研究期限至2021年12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等。项目清单见附件。
研究期限至2021年12月,完成所有研究内容及目标且未延期过的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可提前一年验收。具体要求以今年的通知为准。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前,经相关网站提交延期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延后一年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验收材料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验收。省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在线提交验收材料后,经学校和省科技厅管理人员审核后,由学校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议。
三、验收材料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需在线提交科技报告,且通过审核是验收的必要条件。
省部级以上项目在线填报验收申请后,均需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基金类项目的主管部门网站将发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填报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省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需在到期前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并于到期后半年内完成公示及上交结题验收材料。
五、验收要求
根据以往的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经费中财政资助经费使用率需不低于75%方可通过结题验收初审。各项目均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请各单位参考上一年结题通知中的要求,对2021年12月到期应结题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或按要求办理项目的延期申请。请各单位将上述项目的指标完成及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后于11月12日之前报科技处239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建军 电话:83642087
科技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