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教融合学院建设试点扩面工作的通知》,请下载查阅,详见附件。
请拟申报科教融合学院的各相关学院、部门,于2025年3月14日下班前,将建设方案(见附件,A4 纸双面打印))一式 4份、佐证材料一式 2份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请一并发送),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严慧, 电话:83646280,地址:行政楼237办公室。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冯瑾,电话:83640336,地址:行政楼233办公室。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