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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嘉兴市第二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05-16    点击数:552  打印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聚焦推动本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第二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本次申报共设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四大领域专项。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大领域专项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四大领域,充分发挥先进科创平台的引领作用,调动整合行业内的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1.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为在市本级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申报。

2.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相关领域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

2)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为100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鼓励单位联动加大研发投入。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申报主体应根据技术路线、指标、实施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自202461日起实施,一般不超过2年。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一般不允许变更。

四大领域专项立项后财政资助经费首批拨付50%,剩余财政资助经费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拨付;项目总经费执行率达75%以上且使用基本合理合规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其他相关事项按《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科综〔202142号执行)。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项目实施期间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上传在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含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项目)。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若认定或建有多个平台(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每个平台限报1个项目,最多申报3个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有科研信用不良纪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纳入市级及以上部门科研诚信库的。

(三)合作申报

申报主体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四)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并报送1份纸质材料由分院汇总后交科技处

2..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专利证书、技术开发合同等佐证材料;

4)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上传签订的合作协议;

5)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发文之日起,至52817:00截止。

联系咨询电话:

科技处:严建军 0573-83642087


嘉兴大学科技处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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