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我省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冠军型专精特新企业和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人才在决策咨询、政策制订、项目论证、评估验收等方面的服务推动作用,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征集的通知》要求,征集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2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品质,诚实守信。热爱科技事业,崇尚实业强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业务能力强。在所属产业(学科)领域成绩突出,熟悉相关领域方向发展状况,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丰富项目管理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的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新兴领域副高级职称;企业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具备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含经济、财务专家)。公共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成果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的创新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经济研究、产业研究、管理创新等领域专家,或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秘书长),或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所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财务专家应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二、申报推荐流程
(一)组织申报。个人自愿申报,由各理工医类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G60、商学院、经济学院根据要求最多推荐2名符合条件专家,于8月6日前提交附件1《技术创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和附件2《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科技处(行政楼237,联系人杨晓昀)。已在库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二)遴选推荐。科技处组织专家做好遴选推荐和审核工作,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