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部门):
2023年度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将在精准定位合作企业及其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研发机构建设等,致力于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项目,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小分队项目。
2.项目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申请人近3年曾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及以上且授权发明专利1项;
2)项目申请人近三年依托嘉兴学院申报并获省部级奖项(个人排名第一,不含行业协会奖)。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结题需完成以下任一条件:
1)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完成100万及以上专利成果转化并到账;
2)联合企业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嘉兴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不含行业协会奖);
3)联合企业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三等奖(嘉兴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不含行业协会奖)且完成重大横向项目1项,到账100万及以上。
2.项目执行时间:
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资助方式
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资助经费采用先立项后资助(即达到结题要求后拨款)的方式,每个小分队资助金额为1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学院(部门)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6点前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申报资料报至科技处。
2.申报材料纸质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命名为:学院(部门)名称+2023年度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钉钉发至科技处沈丽尧。
科技处联系人:沈丽尧 83640133;632571
附件1:2023年度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申请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