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嘉兴学院科技类科研成果转化类培育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技类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嘉兴学院科技类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管理细则》,现启动2022年嘉兴学院科研成果转化类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项目负责人近3年曾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0万,或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获得高价值专利1项。
二、项目要求
1.项目转化内容:
科技类科研成果转化类培育项目所转化的成果为《嘉兴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所确定的相关科研成果。
2.项目执行时间:
立项之日起1年。
3.项目结项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其他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自立项之日起单项转化金额到款达1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转化金额到款达20万及以上。
b.项目负责人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金额达200万及以上。
三、资助方式
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经费采用先立项后资助的方式。项目资助额度为成果转化金额的五分之一或作价投资金额的百分之一(四舍五入以整数计),最高资助金额为10万元。
经费使用期限自拨款之日起1年。到期未执行的经费将自动收回,如需要申请人最多可申请再延后6个月使用。
四、项目申报办法与立项程序
1.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立项。申请者自行设计项目选题,申报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申请表。
2.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电子稿交科技处。
3.本计划由科技处组织实施。
附件1.嘉兴学院科研成果转化类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嘉兴学院科研成果转化类培育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