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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盛静     时间 : 2019-12-31    点击数:1174  打印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于20201月初发布),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见附件1~6

1. 申请书撰写方式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申请人请于2020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 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经费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7)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时间安排

1)账号申请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18日前向所在学院、附属医院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书提交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于2020228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交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各单位同时提交所有申请项目的汇总表(附件8)。学院、附属医院请于202018日前将拟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类别项目的名单报给科技处

4. 注意事项

1科研诚信:项目申请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负责,申请人和参与者需签署诚信承诺后方可提交项目申请。

申请人请特别注意核实申请书中的有关信息: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书中的项目成员和推荐人的学位、职称、身份等信息确认(以基金委接收申请书时间为限);项目成员和推荐人由本人签名。

2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 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所在学院或附属医院的时间要求提供对于生物安全等的保障承诺和相关材料,获得伦理审查证明方可申请项目

科研诚信与科研伦理等的相关内容将体现在《指南》申请须知中。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11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请于2020224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含附件材料,学校存档用)。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9)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0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请于20201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需填写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11。

联系人:盛静       电话:83642087

附件:

附件1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  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附件5  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

附件6  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附件7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8  申请项目汇总表

附件9  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

附件10 应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11 需填报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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