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
我校教职工以我校为依托单位,因项目申请、论文发表需要申请医学伦理的,需严格按照《嘉兴大学医学伦理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关程序。
一、医学伦理审查时限:
(1)非加急校医学伦理委员会正式受理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2)集中项目申报(如国基金、省基金等)将单独下达医学伦理审查通知,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时间安排,及时完成伦理审查工作。
(3 若涉及各类紧急专项项目申报、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可申请加急医学伦理审查,需至少提前3 个工作日提交伦理审查材料,邮件标题需附“加急医学伦理申请 ”字样,且材料中需附项目申报通知等有关材料。除以上紧急情况外,校医学伦理委员会不接受常规项目加急审查申请。)
二、材料提交
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61867@qq.com。邮件标题:“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医学伦理申请 ”,加急伦理申请需附“加急医学伦理申请 ”字样。加急伦理申请除邮件外,需钉钉或电话告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伦理咨询电话:0573-83640036
联系人:杨鑫骥
邮箱:6264618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