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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嘉兴学院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9-07    点击数:197  打印

嘉兴学院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分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浙江省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方式

我校主要采用省市场监管局推荐渠道,作为省属高等院校申报名额为1项。

其他推荐方式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http://zjamr.zj.gov.cn/art/2021/9/6/art_1229003064_59003615.html

三、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申报材料确认表,格式见附件5,具体材料包括:

(一)院士推荐意见书一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或者推荐函一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7。

(二)项目资料一份(电子件),其中:参加省局推荐渠道的项目应当提交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7份,其他各1份。

每个项目资料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证明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同时可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要求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的共有专利权人声明,格式见附件8。

四、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25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wl@zjxu.edu.cn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嘉兴学院联系人:邓文龙

嘉兴学院联系电话:0573-83646280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沈方英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71-8976703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10005。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

2.推荐项目分配表

3.浙江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4.推荐或备案项目汇总表

5.申报材料确认表

6.院士推荐意见书

7.推荐函

8.共有专利权人声明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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