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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科研成果登记计分汇总表已经下发到各分院科研秘书,并要求科研秘书通知每一位老师对汇总结果进行核对,对汇总结果有异议的老师请抓紧时间在1月15日前向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对,过期不再办理。成果审核有关计分原则见本通知附件《科研成果计分有关问题的说明》。
成果核对负责人员:
² 纵向科技类项目:盛老师 电话:2089
² 纵向人文类项目:张老师 电话:2089
² 横向项目、论文、著作、获奖、专利:沈老师、廉老师 电话2087
² 二级以下论文、应完成分值:各分院科研秘书
附件:《科研考核计分有关问题的说明》
科技处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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