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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协《关于育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沈 弘     时间 : 2008-11-13    点击数:3186  打印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科协,有关企事业单位科协,有关高校科协:
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简称“育才工程”)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人员推荐工作即将开始,请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市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和有关高校科协根据各自情况做好推荐工作。
一、资助内容
1.部分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出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所需的往来费用。
“育才工程”资助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主要是指: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在境外召开并且申请资助人在申请时尚未召开;会议学科等级二级及以上;会议主办者、会议议题和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学科领域相关。
2.部分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
二、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祖国和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在某个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三、推荐程序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市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高校科协对申请人身份及相应条件进行认定,将《育才工程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相关复印件),于2008年11月21日前寄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浙江省科协将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对申请资助的内容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审定意见提出相应的资助金额。
联系电话:0571-85107601,85107001
地 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组织人事部
邮 编:310003
我校申报人员请根据以上要求,在11月18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科技处沈老师(行政楼4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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