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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学院科技类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管理细则》,为持续提升我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质量,提高项目资助率,加强学术交流,按照科技处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国基金青年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基本条件,且拟申请2023年度国基金青年项目;
2.进校未满三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入职我校);
3.没有主持在研市厅级及以上纵向课题。
二、项目结项条件
1. 经费执行率达90%以上。
2. 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科研工作必须有进展: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论文不少于1篇。
三、申报注意事项
1、2023年嘉兴学院国基金青年基金培育计划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分配指标根据2023年度国基金拟申报摸底数据、以及近三年来各分院(部门)的青年基金立项情况综合确定名额(详情见附件2)。
2、符合申报条件者填附件1“申报汇总表”交各分院(部门)。各分院(部门)进行限额推荐并公示后,于3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结果纸质稿+电子稿1份到科技处。
联系人:严建军 联系电话:83642087
科技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