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一卡通∶  密码∶    · ·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2021年嘉兴学院自然科学类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11-02    点击数:166  打印


根据《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重点支持青年教师、科技人员提升科研能力,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组建科研团队协作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学术创新水平,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推进我校加快取得标志性科技成果,特设立嘉兴学院自然科学类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现启动2021年项目申报

一、培养范围

支持具有共同的研究领域或问题,能够形成科研合力、发挥集聚效应的科研团队。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围绕数字健康、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开展的科研团队,鼓励二级学院与附属医院合作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学术道德,学风严谨,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立项科技类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2)近5年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3)近5年发表自然指数期刊3篇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

3.团队成员不少于5 人,不含校外人员,其中40岁以下科研人员不少于80%。

4.已获重点项目成果培育资助未达到结题要求的不能申报。

三、资助额度与期限

1.资助额度

每个科研团队资助经费为10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项目结题且资金执行率达到已拨经费80%后再拨付40%。

2.资助期限

本项目执行期为1年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到期未结项者,学校将不再拨付余款,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培育项目。团队负责人在资助期内调离学校的,已结项项目将不再拨付余款,未结项项目将追回余款。

四、遴选办法与程序

1.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立项。申请者自行设计项目选题、组建团队,申报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申请表。

2.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电子稿交科技处。

3.科技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五、结项要求

研究方向聚焦,所有结题科研成果必须围绕团队方向,否则不予认定,同时团队所有成员均必须有署名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结项要求。

1.团队成员主持国家基金青年项目2项,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2.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单位发表自然指数期刊论文2篇。

3.主持到账100万以上重大横向课题2项(到账金额70%以上)。

4.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一级协会奖2项。

六、考核管理

1.各科研团队应切实按既定研究计划实施。

2.资助期结束后,各科研团队须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并附相关成果材料。

3.结题优秀的团队可直接进入下一期的培育计划,滚动支持

4.本计划由科技处组织实施。

                                                                 2021年112日

                   

版权所有:嘉兴大学科技处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政编码:314001  电子邮件:zjxu@zjxu.edu.cn

电话:0573-83646280  传真:0573-83642282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33040202000604号  


  • 官方微信
  • 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