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重点支持青年教师、科技人员提升科研能力,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组建科研团队协作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学术创新水平,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推进我校加快取得标志性科技成果,特设立嘉兴学院自然科学类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现启动2021年项目申报。
一、培养范围
支持具有共同的研究领域或问题,能够形成科研合力、发挥集聚效应的科研团队。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围绕数字健康、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开展的科研团队,鼓励二级学院与附属医院合作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学术道德,学风严谨,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立项科技类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2)近5年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3)近5年发表自然指数期刊3篇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
3.团队成员不少于5 人,不含校外人员,其中40岁以下科研人员不少于80%。
4.已获校级重点项目(成果)培育资助未达到结题要求的不能申报。
三、资助额度与期限
1.资助额度
每个科研团队资助经费为10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项目结题且资金执行率达到已拨经费80%后再拨付40%。
2.资助期限
本项目执行期为1年(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到期未结项者,学校将不再拨付余款,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培育项目。团队负责人在资助期内调离学校的,已结项项目将不再拨付余款,未结项项目将追回余款。
四、遴选办法与程序
1.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立项。申请者自行设计项目选题、组建团队,申报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申请表。
2.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电子稿交科技处。
3.科技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五、结项要求
研究方向聚焦,所有结题科研成果必须围绕团队方向,否则不予认定,同时团队所有成员均必须有署名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结项要求。
1.团队成员主持国家基金青年项目2项,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2.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单位发表自然指数期刊论文2篇。
3.主持到账100万以上重大横向课题2项(到账金额70%以上)。
4.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一级协会奖2项。
六、考核管理
1.各科研团队应切实按既定研究计划实施。
2.资助期结束后,各科研团队须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并附相关成果材料。
3.结题优秀的团队可直接进入下一期的培育计划,滚动支持。
4.本计划由科技处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