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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7-16    点击数:2390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金发〔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学校组织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五个类别组织申报,主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开展科学研究。

(一)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突出“应用牵引、突破瓶颈”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凝练重大科学问题,促进学科交叉融通(见附件1)。由具备主持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跨学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历的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组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交叉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群体研究,原则上每个指南可自主确定3-5个重大项目开展跨学科研究。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应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支撑,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跨单位开展协同创新;项目负责人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鼓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鼓励遴选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归并整合纳入探索项目,在探索一般和探索青年基础上,增设探索公益类,聚焦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的从业人员不得申报实验动物项目。

1.医疗健康。主要支持重大疾病防诊治与临床验证、中医防治与中西医协作机制、生殖遗传与康复护理、疑难未诊断疾病与免疫机制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2.生态环境。主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补偿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绿色开发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主要支持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重大复合灾害事故防治、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高发和新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4.现代农业。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丰产增效、土壤修复与农田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5.实验动物。主要支持实验动物标准种质资源开发、实验动物全过程可追溯、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实验动物机构安全运行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6.分析测试。主要支持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聚焦新材料、食品药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公益性领域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实验动物项目、分析测试项目申请人分别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职称为副高技术职称及以下的一线工作人员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衢州市政府、浙江省水利厅、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浙江省气象局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申请数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下的科研人员;申报探索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1987 年1 月1 日(其中女性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在申请系统中勾选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不少于50%。

(四)重点项目、探索项目实行限额推荐(见附件3限额数根据各单位近三年立项数占全校近三年立项总数的比例为基准,参考各单位今年的申报情况进行分配。各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最终推荐上报的申请项目可能会因为需要满足申报条件(40岁以下年龄比例、项目申报类别)等原因,在各单位的限额数间进行微调。

(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通讯评审期间,基金办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步开展相似度审查,相似度30%以上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涉嫌科研诚信的由依托单位开展调查。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

申报须知及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参看附件4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

(三)基金办形式审查

主要内容: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指南的基本要求、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例如:

1)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者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的项目申请书主体内容重复;

2)申请人不符合相关项目类型(限项数、年龄、职称、学位、合作等)申请资格要求;

3)申请材料要素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如: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伦理证明、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合作证明(包括未传或无效)等。

)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申报从2022年7月20日开始,各单位完成推荐并公示后,及时将拟推荐的项目经排序后填汇总表(见附表7)报科技处,各单位可在汇总表最后列出备选项目1项。推荐上报的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5,各单位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8日。请申请人和各单位妥善安排填报、初审、推荐时间。有合作协议等需要盖章(学校章)的材料,各单位汇总后8108月12日期间到行政楼239室集中办理。

各分院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申请人按附属医院通知要求(见附件5)于7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交附属医院。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的推荐上报项目申请人请仔细查阅动物伦理审查的通知(见附件6)按通知要求8月11日提交伦理审查申请。

注意:伦理审查临时补不了,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方式

(一)学院/研究院/附属医院基金项目管理人员

(二)科技处严建军0573-83642087

(三)网络系统支持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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